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第一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抓队伍建设,提升法治“软实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转化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信访、复议诉讼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新培养公职律师3人,提拔2名具有公职律师资格的干部担任重要职务。
2.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惠民生。推进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停车泊位2.03万个,其中公共泊位3217个;完成充电桩建设规划编制,智慧化改造停车场34个,接入智慧化系统停车泊位10552个,停车难问题不断缓解。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监管,编制《亳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暗访,发现问题197处,整改清运乱倾倒建筑垃圾800吨,立案处罚15起。
3.勇挑“第一责任”,以身作则。坚持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督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2024年,办理人大议案21件,政协提案32件,办理满意率100%;坚持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出庭应诉,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起,主要负责人出庭率100%。亲自调度民事诉讼、仲裁案件4起,推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调解案件2起。
4.带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一是下放执法权,“下沉”执法力量,组建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制定《普法依法治理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开展普法教育宣传,使市民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更加自觉。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一体推进。先后出台了《亳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三是抓好问题整改。结合案卷评审、法治政府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着力从思想和制度方面举一反三,提升执法质量。综合执法案例被评为长三角城市管理优秀案例。
(二)规范执法活动,做优营商环境。
1.规范涉企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要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4类行业20余家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现场发现并责令改正问题18处;在全市率先落实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的同时,帮助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协助企业信用修复。对12家企业开展“三书同达”,企业对此评价较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办事流程。全面推进“公用服务一件事”“水电气网”行政审批改革。通过优化流程,行政审批业务减少办事环节7项、精简申请材料23个、压缩办理时限2天。2024年,办理行政审批业务2992次,行政事项现场叫号服务1074次,转办区级行政审批事项19条,群众反馈满意率100%,营商环境投诉件为零。
3.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效。一是规范裁量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罚则的裁量基准,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推行行政处罚裁量“一把尺子”,确保过罚相当、同案同处。二是开展全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提升卷宗质量。综合执法案例被评为长三角城市管理优秀案例。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开展系统执法技能竞赛,我市城市执法代表队获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技能竞赛优胜奖。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行政许可2460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连续4年保持复议“零纠错”。《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列入2025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立法经验被省住建厅推广。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权力审查机制。建立法制人员列席局长办公会机制,列席人员对会议研究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立发文审查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科室,以本局名义发文必须经过局法制机构审查,确保文件内容主体适格,权责明晰,合法合规;建立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法制审查机制,重点从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依据、合同格式及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项目合同等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要求。
(四)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职责。
1.市容环境提档升级。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8600余处,年累计处理生活垃圾43万吨,发电量16243万kWh,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4.6吨。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升级改造292座公厕、54座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2.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加强居民用水保障,涡北水厂地表水厂建设完成,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73公里,完成18个住宅小区供水设备改造。提升污水治理能力,改造市政污水管网36公里,清淤检测雨、污水管网140公里,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6.24%。养护市政道路36公里,处置道路、桥梁问题2675处,“小修机制”优势不断彰显。
3.城市园林绿化更加靓丽。编制《亳州市公园体系规划》《亳州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2024)》,审核把关园林绿化设计方案15个,新增、改造提升城市绿化101万平方米,建成绿道10公里,新建人民路游园等口袋公园12处,花化彩化S309、杜仲路等10处街头绿地,栽植时令花卉4000平方米。新接收铁西公园、涡河景观带三期等15个绿化项目,2个公园管理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范围进一步拓展。在市政公园、龙凤公园等新增健身设施12处,安装便民设施170余处,开放共享11处公园绿地,释放林下和草坪空间11万平方米。
4.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检查整改3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700余处安全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6处。按照“一厂(公司)一清单,一岗一清单”的思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将城市管理系统10大领域251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细化为2165条负面清单,较好解决安全生产一线人员对职责要求看不懂、记不住的问题。《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省住建厅、市安委办全文转发清单内容。
(五)依法化解矛盾,回应社会关切。
统筹整合诉求渠道,加强信息汇集共享。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聚焦投诉问题核实率高、群众满意度低的城市管理领域问题,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巧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在信访调解过程中,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倒查+问责、专项整治+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持续减存控增,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源头管控。今年,共受理市信访平台交办信访事项9件,办结9件,按期受理、答复率均为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中有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不够“引人入胜”,不能很好满足群众“胃口”;二是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对县、区级城市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重指导、轻监督,问题发现少、发现迟;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法治政府建设“软实力”不够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学习型执法机关建设,营造学法、学业务、学技术的浓厚氛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压茬推进落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将合法性审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刚性。一是做好事前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着装、文明执法,调查取证时做到程序规范、文书规范、证据规范,执法决定做到事实认定正确、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用正确。二是做好事中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市局提前介入,加强指导,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结果公正。三是做好事后监督,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公开通报突出问题,指导做好整改提升。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突出行业特点,宣传用水、用气、绿化、市政等方面服务事项,让群众知道城管做什么民生“好事”。宣传典型案例,重点宣传因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被处罚的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做。聚焦“群众喜欢”,创新情景演绎、动画动漫等形式,从贴近群众生活的小事切入,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使得宣传深入人心。
(四)推动完善城市管理立法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推动市区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落地;完善项目建设园林建设“绿色图章”审查机制。探索互联网租赁电动车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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