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取项目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取项目进行询价,请各供应商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约210万元)的相关方案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确保设计成果满足工程施工及相关规范要求。
二、控制价
设计费用: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所附相关收费标准的5折。
三、付款方式
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完成后支付70%,竣工验收通过后付清余款。
四、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询价的编制单位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编制单位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公园水体景观设计经验;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编制能力。
(二)报价要求
1.采购方不组织勘察现场,各有关供应商可自行踏勘施工现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按相关采购需求内容,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报价单》一式三份,营业执照、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以上材料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技术服务要求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最高不超过该部分的设计费。
五、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采取现场开标的方式,各投标单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则相关企业进行二次报价。
1.废标条款及无效投标
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递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的。
2.如经评审合格不足三家
继续进行询价(只有2家时直接与该2家供应商进行询价,只有1家时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12日15:00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3.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12日15:00。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询价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8-5580068
2025年 8 月6 日
注:请将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由询价代表于2025年8月12日15:00时前递交至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询价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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