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综合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2021年2月,我单位接到《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转移支付预算通知》(皖财建[2020]1630号),接受到了省下达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630.3万元,分别用于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00万元、“停车场建设行动”以奖代补330.3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奖补200万元。
经研究: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00万元用于亳州市和平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内容(和平路《涡阳路至药王大道、涡阳路《和平路-利辛路)、新兴路《人民路-和平路》增加雨污水排水管道,并对原有部分道路破除及恢复,总投资5207万元。
“停车场建设行动”以奖代补330.3万元,用于 人民路人行道改造及停车场专项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奖补200万元,用于垃圾分类亭建设及垃圾分类宣传。
(二)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市内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防洪排涝能力。
2、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改造提升人民路停车泊位,可提供泊位总数为 260个,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3、建设垃圾分类亭一座,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加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城市形象。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2月,五统筹专项资金630.3万元已到达我单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因和平路雨污分流项目已经到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阶段,2021年审计报告未出,五统筹专项资金100万元结转到2022年支付。
人民路人行道改造及停车场专项规划。因招标建设,未到合同支付节点,五统筹专项资金330.3万元结转到2022年支付。
垃圾分类亭建设完成,五统筹专项资金支出117万元。
3、项目资金监管情况分析
根据住建厅下达五统筹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截流、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单位制定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不允许超过被批准(批复)的、已备案的、具体的投资项目预算内。涉及工程项目的,必须按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办理,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2)、事前预算原则。项目资金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范围,事前明确支出的具体内容、时间、规模、产出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3)、绩效管理原则。单位对项目资金的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审计决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完成数量
完成项目5个。
(2) 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工作计划,施工工作已完成,质量良好。
(3) 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按照计划推进,于2021年12月底全部竣工。
(4)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在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的情况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费用在预算以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使亳州市排水管网建设更加完善,对于保护水体环境,确保流域水体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通过项目实施,优良环境、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和能源,提高资源的再生和利用。
(2)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城区内涝、雨季污水满流、停车位不足等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问题也大大改善,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 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有效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市民环境优良,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受。
(4)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后续管理责任明确到位,管理制度健全。
3.满意度指标分析
惠民工程,服务市民,现场分发调查问卷20份,满意度达到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进度稍缓,部分单位对省级奖补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意愿不强,部分奖补资金闲置于财政账户,有效使用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单位将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监管规定,将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请况
(一) 绩效评价事项描述
本次评价根据《2021年度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目标表》,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
(二) 组织过程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由亳州市城市管理负责,在调研现场工作同时进行现场走访方式发放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份,由亳州市城管局汇总自评材料,对照评分表认真评分,形成自评报告。
(三) 自评结果
根据亳州市市级财政预算指标库相关标准,本项目自评等级为“优秀”。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4月14日